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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有单位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管理(备案、审核批准或转报审批,视具体业务情况而定)

实施

单位

项目名称

权种

类别

责任事项

责任岗位

省国

资委

地方国有单位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管理(备案、审核批

准或转报审批,视具体业务情况而定)

其他

行政

权力

-其他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产权管理处经办人

2.审核阶段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产权管理处

负责人

3.决定阶段责任:做出审批或不予审批决定,法定告知(不予审批的应当告知理由)

分管委领导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文书。

产权管理处

经办人

5.事后监管责任:对项目进行跟踪。

相关责任人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