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江西省国资委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江西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赣办字[2017]16号)、《江西省绩效办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绩效管理指标设置工作的通知》(赣绩效办字[2017]1号)等文件要求,2017年省国资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绩效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省国资委2017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共设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9项、三级指标58项、时间节点90个,工作任务涉及到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等11个业务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职能职责方面(重点工作和履职履职的举措)

  2017年,我委绩效管理工作的88个节点任务如期或提前完成,2个节点任务因故未完成。未完成的节点任务分别为第22个节点和第54个节点,其中,第22个节点任务未完成的原因是江西国泰民爆集团“民爆科技园”项目建设用地(包括周边相邻地块)超出南昌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用地规划上存在总规和控规不一的问题,已被国家国土管理部门发现并正在协调处理,南昌市高新区相关部门要求项目暂停开工建设,待南昌市总体规划修编后(2018年)方可进行项目建设;第54个节点任务未完成的原因是因为相关部门暂时没有启动制定《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工作。上述两项工作因故未完成,已书面向分管省领导报告。

  1、第一项三级指标:确定出资监管企业2017年经营业绩目标。根据《江西省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赣国企改革字[2016]2号)、《关于印发省出资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国资考核字[2016]269号)等文件精神,我委于2017年6月28日与各出资监管企业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确定了各出资监管企业2017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2、第二项三级指标:严格兑现奖惩。10月11日和11月28日,我委分别下发了《关于省出资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级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收入的通知》(赣国资考核字[2017]384号)、《关于江钨控股和江钨有限两家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级和负责人薪酬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资考核字[2017]445号),明确了各出资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级和主要负责人薪酬。

  3、第三项三级指标: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矿产资源开发。为进一步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强强联合、抱团出海,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提高在国际化经营中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5月3日,我委与省商务厅在南昌联合召开省属国有企业抱团出海交流促进会,并就有关政策进行了培训;6月7日,我委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南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国有企业跨国经营能力提升境外防风险能力的通知》(赣国资规划字〔2017〕198号)。

  4、第四项三级指标:抓好降成本优环境政策落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打好提质增效攻坚战,保持国有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态势,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有企业2017年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资评价字[2017]250号)。为帮助挂点园区企业降低成本负担、增强创新能力、提升盈利水平、保持竞争优势,助推企业转型升级,5月18日至19日,省国资委帮扶小组赴德兴工业园区实地走访调研,梳理帮扶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9月20日至21日,帮扶小组再次深入德兴工业园开展帮扶活动,对帮扶企业的诉求再次进行梳理汇总,对企业的减负情况进行测算;12月18日,我委向省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送了《关于2017年度‘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赣国资评价[2017]386号)。

  5、第五项三级指标:全面推进出资监管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根据省车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车改[2016]113号)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委2017年3月7日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批复程序的函》(赣国资考核函[2017]28号),指导省属企业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截止4月底,省国资委14户出资监管企业全面完成了集团本部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6月27日,我委将14户监管企业本部车改方案统一报省车改领导小组备案。6月底,完成了对高速集团、水利集团和铁投集团车改方案的审核工作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在认真汇总出资监管企业车改情况基础上,10月31日我委向省车改办报送了《江西省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情况报告》(赣国资考核字[2017]408号)。

  6、第六项三级指标:稳妥有序推进去杠杆工作。为稳妥有序推进去杠杆工作,我委积极督促能源集团等企业与相关银行就债转股合作进行洽谈, 8月31日省能源集团与工行江西省分行就实施债转股工作达成了初步意向。2017年通过多种措施,能源集团资产负债率下降10余个百分点。

  7、第七项三级指标:抓好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电[2017]114号文的通知》(赣府厅密[2017]5号)要求,我委积极督促指导省能源集团制定关闭矿井工作计划, 3月6日,省能源集团向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小组报送了《省能源集团关于呈报落后产能煤矿排查及处置情况的报告》(赣能源集团文[2017]24号),对关闭落后产能煤矿作出了工作安排。截至11月22日,省能源集团关闭了东村煤矿、桥二煤矿、泉南煤业有限公司泉南分矿、棠浦煤业、中林煤矿5对矿井,退出产能51万吨,并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

  8、第八项三级指标:扭亏脱困。为推动省能源集团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脱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我委指导江西能源集团制定了《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方案》,11月24日我委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呈报<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方案>的请示》(赣国资评价字[2017]470号)。

  9、第九项三级指标:召开央企入赣投资合作洽谈会。根据工作安排,2月23日至24日,央企入赣投资合作洽谈会在九江成功举办。

  10、第十项三级指标:扎实推进央企入赣项目落地工作。

  为扎实推进央企入赣签约项目落地,我委对央企入赣项目落实情况分别进行年中、年终调度,并将进展情况对各设区市国资委、商务局,有关省出资监管企业进行了通报。

  11、第十一项三级指标:加快脱钩移交资产的重组。为加快脱钩移交资产的重组工作,我委积极指导大成公司做好全省“四绿一红”优质茶叶资源、各市绿色殡葬资源的整合工作, 4月10日,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绿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浮瑶仙芝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江西茶业集团; 11月6日,江西明德归厚人文事业有限公司(殡葬集团)正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12、第十二项三级指标:推进一批省天然气管网项目。

  按照全省天然气“十三五”规划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我委积极督促省投资集团推进天然气管网项目建设。截止2017年11月31日,省投资集团已建成省级天然气管网1347公里,累计天然气利用总量突破65.2亿立方米,全省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在内的55个县(市、区)接通了长输管道天然气。

  13、第十三项三级指标:推进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因江西国泰民爆集团“民爆科技园”项目建设用地(包括周边相邻地块)超出南昌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用地规划上存在总规和控规不一的问题,已被国家国土管理部门发现并正在协调处理,南昌市高新区相关部门要求项目暂停开工建设,待南昌市总体规划修编后(2018年)方可进行项目建设。

  14、第十四项三级指标: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我委3月13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加快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国资企改字[2017]67号),指导督促出资监管企业和设区市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15、第十五项三级指标:推进省招标咨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经过多轮的接洽商谈,省招标咨询集团成功引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大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战略投资者,并于 4月28日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5月18日,我委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呈报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方案(送审稿)的请示》(赣国资企改字[2017]175号)。

  16、第十六项三级指标:稳妥推进江西国际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7月6日,我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改制工作方案(修改稿)》,同意江西国际公司采取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造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推进的方式,以201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江西国际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17、第十七项三级指标: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委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工作,经企业申请,并经委主任办公会、委深改领导小组办公会研究, 3月20日我委下发了《关于同意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列入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名单的批复》(赣国资企改字[2017]78号),同意将江铜国贸公司、省旅游集团公司、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新华金属制品等四家公司列为员工持股试点企业。10月17日我委印发了《关于同意兴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列为第二批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名单的批复》(赣国资企改字[2017]390号),同意将兴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列为第二批员工持股试点企业。

  18、第十八项三级指标:继续抓好江钨集团的重组整合。为进一步推进江钨集团的重组整合工作,我委积极督促江钨集团做好了九江有色金属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挂牌转让工作, 4月25日九江有色金属冶炼股份有限公司30万股股份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12月29日,江钨集团上市平台公司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资产注入并办理了工商登记。

  19、第十九项三级指标:配合建好军民融合产业基地。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入驻赣江新区,并于2017年8月取得不动产证,宗地面积108017.6平方米。

  20、第二十项三级指标:培育军民融合龙头企业。9月14日,江西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华融资产所持有的江西景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

  21、第二十一项三级指标:积极推动国控物流投资发展公司引进行业内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为推动国控物流投资发展公司引进业内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我委积极督促该公司制定引战方案,寻找意向战略投资者, 3月底该公司制定了《关于向上海吉聘物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案》。6月27日,吴联胜与上海竞斐物流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吉骋物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三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2、第二十二项三级指标:推进省能源集团、江西国际公司制改制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省能源集团、江西国际公司制改制工作,我委积极指导省能源集团、江西国际做好改制方案的制定工作,6月15日,江西国际制定了《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改制工作方案》,7月28日,省能源集团制定了《江西省能源集团改组为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有关精神,省能源集团公司制改制可免于“清、审、评”相关工作,截止11月底,省能源集团公司制改制已完成。7月6日,我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改制工作方案(修改稿)》,同意江西国际公司采取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造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推进的方式,以201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江西国际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23、第23个节点:推进省投资集团公司制改制工作。12月27日,省投资集团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正式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24、第二十四项三级指标: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为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8月2日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调研的通知》(赣国资企改[2017]253号),对“僵尸企业”集中的大成国资公司、江钨控股集团、省能源集团等进行了调研摸底,形成了《关于出资监管企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调研的报告》;11月上旬印发通知要求各企业对“僵尸企业”清理情况进行自查;11月下旬派出督察组实地督查“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在企业自查和实地督查的基础上,12月6日我委形成了《关于2017年度省属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清理‘僵尸企业’情况的报告》。

  25、第二十五项三级指标:做好国企社区移交各项收尾工作。2月16日,我委下发《关于全面启动驻赣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赣国企改革办字[2017]4号),要求从2017年开始,全面启动我省驻赣央企"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工作。为积极督促指导省属国有企业做好向地方政府移交社会管理职能工作,我委抓好了事前谋划调度、事中协调攻坚、事后监督检查三个环节的工作,分别下发了《江西省属国有企业社区移交工作督查通知》(赣国企改革办字[2017]6号)、《关于召开重点企业社区移交工作调度会的通知》、《关于做好省属国有企业社区移交扫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国企改革办字[2017]20号)。

  26、第二十六项三级指标: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文件精神,大力推动出资监管企业抓住新经济发展时代机遇,加快发展新经济,着力培育新动能,我委4月1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出资监管企业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通知>》(赣国资办规划字〔2017〕32号);6月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加快发展新经济新动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资办字[2017]195号)。

  27、第二十七项三级指标:扎实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为扎实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 4月5日,我委下发了《关于报送2017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国资规划[2017]90号),要求各出资监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2017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并报送我委;4月19日我委与省人社、省科协、省科技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荐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162号),就开展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推荐评选工作作出了工作部署;4月27日,对候选对象进行了公示。2月15日,我委向各出资监管企业、直属职业院校转发了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赣国资办规划字[2017]14号),要求各企业、各职业院校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专家推荐工作;5月2日,我委函复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3个项目参加2017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

  28、第二十八项三级指标:促进军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9月11日,我委向各出资监管企业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赣国资办规划字[2017]96号),要求企业按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选择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代表性的项目积极申报参展;11月16日,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降水现象仪”项目和省民爆公司金属3D打印再制造技术及应用项目应邀参加第十九届深圳高交会。

  29、第二十九项三级指标:大力实施民爆生产、销售、爆破一体化发展战略。为大力实施民爆生产、销售、爆破一体化发展战略,我委积极督促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将民爆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纳入2017年度工作安排,2月11日,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制定下发了《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工作安排》,明确将民爆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纳入2017年度工作安排。

  30、第三十项三级指标:积极争取财政、科技等专项资金对企业技术研发的支持。3月23日,我委向出资监管企业转发了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17年度主攻方向意见的函》,督促指导调度企业明确科技创新产业化重点争取纳入全省重点创新2017年度主攻方向;5月9日,我委向省出资监管企业转发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17年度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赣国资办规划字[2017]41号),要求各出资监管企业按《通知》要求精心筛选项目,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积极组织申报,争取资金支持。经企业申报并经我委认真研究、严格筛选,6月7日我委函报省工信委,将江钨集团所属江西江钨稀有金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扩建1000吨高性能粘结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作为重点创新项目进行推荐申报。

  31、第三十一项三级指标: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我委结合我省国资国企改革情况,对《省国资委权力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经12月8日委第1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12月15日,我委向省审改办报送了《关于再精简一批权力事项及对省国资委权力清单进行调整的请示》(赣国资法规字[2017]481号)。

  32、第三十二项三级指标: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抓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管理。为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抓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管理,我委指导大成公司制定了《大成国资公司新增股权投资项目跟投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总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改革试点工作,我委起草并于12月22日向分管省领导呈报了《关于2017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赣国资规划[2017]394号)。

  33、第三十三项三级指标:配合做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有关要求,相关部门牵头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暂缓推进。

  34、第三十四项三级指标:配合做好综合治税工作。为规范出资监管企业涉税信息管理,进一步夯实企业涉税工作基础,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印发了《关于印发<省出资监管企业综合治税涉税信息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资评价字[2017]387号)。根据江西省省级综合治税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通过电子邮箱和江西省省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如期完成了涉税信息报送工作。

  35、第三十五项三级指标:配合做好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保护劳动所得,我委于6月1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赣国资考核字[2017]206号),督促监管企业和各设区市国资委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要求出资监管企业认真开展自查。2017年下半年,我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深入省投集团、建工集团、国经公司、国控公司等所属8个基层企业(项目)对监管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情况进行抽查,逐一了解基层企业(项目)农民工工作有关制度建设、应急保障机制和工资支付情况。12月8日,我委向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关于报送省国资委2017年农民工工作情况的函》(赣国资考核[2017]365号),就监管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抽查情况进行了汇报。

  36、第三十六项三级指标: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6]95号)及《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司律字[2015]67号)等文件精神,我委于今年9月份,向省司法厅报送了《关于申请设立江西省国资委公职律师办公室的函》,将法律顾问办公室组成人员、负责人及章程报送审批、核准。

  37、第三十七项三级指标:推进公司律师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6]95号)要求,结合出资监管企业实际,9月30日,我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国资法规字[2017]383号)。

  38、第三十八项三级指标:研究制定《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等规定, 1月17日我委制定了《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初稿,并于向各出资监管企业征求意见。12月12日,我委正式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17]468号)。

  39、第三十九项三级指标:规范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为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配合做好推进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工作,2017年4月,我委分别对省发改委《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赣发改电[2017]95号)、《江西省2017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要点》(赣发改电[2017]99号)进行了函复;2017年8月,对《关于修改江西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了函复;2017年9月,主动与省公管办沟通,要求将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与国务院国资委产权交易检测系统进行对接;2017年10月,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有关主体运用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函复。

  40、第四十项三级指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为配合省发改委做好《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工作, 4月20日,我委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出具了有关意见; 6月2日,向省发改委报送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保护有关情况报告》; 6月16日,派员参加了全省产权产权保护文件落实工作座谈会; 12月4日,对《江西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出具了有关意见。

  41、第四十一项三级指标:严格投资管理。为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做好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13日印发通知,向各出资监管企业征求意见。8月4日,我委正式印发了《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42 、第四十二项三级指标: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7月11日我委下发《关于加强省出资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赣国资监事字[2017]244号),7月19日至20日在南昌举办了企业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班。

  43、第四十三项三级指标:制定下发《省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为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过硬、全面进步,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我委于3月底制定了《江西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初稿。经反复讨论、修改,并充分征求意见,11月2日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44、第四十四项三级指标:研究制定《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规程》。为了进一步规范省出资监管企业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提高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省属国有实际,我委于4月底制定了《江西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初稿。11月30日,正式印发了《省出资监管企业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操作规程》。

  45、第四十五项三级指标:制定《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我委多次召开各种类型、各层级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反复研讨, 3月底完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制定工作。5月1日,《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6号)由省委办公厅正式印发。

  46、第四十六项三级指标:做好2017年军转干部接收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 年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赣办字[2017] 53 号)要求,我委积极与省军转办沟通,明确接收岗位的性质,2017年我委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名,其中,正团职1名(蔡春风)、营职1名(李建)。

  47、第四十七项三级指标: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文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在省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和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了15个属主动公开的文件。

  48、第四十八项三级指标:因违法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复议。2017年我委未出现因违法违规办理导致行政复议的情形。

  49、第四十九项三级指标:因违法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诉讼。2017年我委未出现因违法违规办理导致行政诉讼的情形。

  50、第五十项三级指标: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在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同步发布了9个政策解读材料。

  51、第五十一项三级指标: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1号)和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于2月23日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了《关于365bet体育平台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赣国资办字[2017]56号)。

  52、第五十二项三级指标: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3月27日,我委于在省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和门户网站发布了《365bet体育平台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3、第五十三项三级指标: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定向通报)。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委未收到过省政府办公厅或省工信委对我委网站工作的定向通报。

  54、第五十四项三级指标: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全省通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网站在季度抽查过程中,未因突出问题被全省通报。

  55、第五十五项三级指标:政府网站国家监测(国办通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网站在国办季度抽查过程中,未被通报过。

  56、第五十六项三级指标: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理相关政务舆情。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出现涉及我委的舆情事件。

  57、第五十七项三级指标:公开江西省国资委2017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6月29日,我委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了《江西省国资委2017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58、第五十八项三级指标:公开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我12月31日,我委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了《江西省国资委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二)外部评价

  2017年,省国资委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了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迎检工作、机关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机构节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规定绩效管理在委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分管领导、责任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是绩效管理指标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指标体系。认真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绩效管理内容、责任分工、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委基本职能,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认真做好指标体系设置工作,做到既体现先进性、发展性,又有可操作性。

  (三)明确责任分工,注重跟踪调度。各责任处室明确专人负责绩效管理具体工作,认真调度并收集各时间节点证明材料。委人事处负责全委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对绩效目标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调度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过程跟踪,确保目标任务实现。

  (四)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奖惩。把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的重要参考,并纳入机关年度考核评价和评先评优。对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完成绩效指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践中,尽管我委上下高度重视,圆满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在:指标体系中个别节点过于具体,有些面面俱到;对绩效目标进展情况调度监控、跟踪督促的力度还有所欠缺。以上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五、意见和建议

  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广,综合协调要求较高。建议省绩效办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多进行绩效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表彰材料报送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