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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要点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悉心指导下,省国资委领导班子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相关部署和文件精神,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试点先行,坚持攻坚克难,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得到了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的充分肯定。国务院国企改革办张喜武副主任率调研组专程来我省调研,总结推广江西国资国企改革的经验做法。

  一、2015年工作情况

  (一)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在“四个同步”、“四个对接”中强化使命担当

  坚持党建工作“四个同步”、“四个对接”,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使党的政治优势成为改革发展的最大推动力,实现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联动推进,深度融合。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工作基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均经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召开党委会13次,审议“三重一大”“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议题86项。认真抓好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4个“关键动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16户省属集团党委共开展学习研讨105次,共查摆“不严不实”问题227个,完成整改198个。以“四进四联”、“五星创评”、“争当赣鄱先锋”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委机关分别在南康区东山街办坨圳村和永新县高桥楼镇白堡村开展“文明生态村”帮扶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投入帮扶财物200多万元。全年国资系统共组织7000余名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进行“连心”活动,建立“连心”点、联系点1600多个,征求意见1800多条,结对帮扶群众5000多人,提供帮扶资金1000多万元,帮助职工群众解决1900多个困难和问题。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和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对省属企业基层党组织开展了拉网式逐一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作机构,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13家省属集团党委按期召开党代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发展新党员1118人。继续实施党组织书记、新党员、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工程,举办培训2055期,培训党员60701人次,培训学习7842学时,确保中央精神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人心、形成共识。二是强化党建支撑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公道正派、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执行政策严格,任免程序到位,过程公开透明。2015年委机关共任免干部22人次,推荐2名干部提任副厅级职务,轮岗交流1人,公开遴选公务员5人。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企业领导人员选任、考核、激励、退出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规定。根据考核办法,对连续二年综合考核排在末位的3名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了末位淘汰,经综合研判,对1名企业领导人员予以免职。主动配合省委,进一步理顺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2015年提拔使用企业领导人员4人,免职2人,办理退休6人。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促进企业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有机结合。截至2015年底,20户省属国有企业中董事会与党委会交叉任职为44人,经理层与党委会交叉任职97人。16户企业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其中有5户企业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党委书记;3户国有独资企业总经理兼党委书记;7户企业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三是强化党建宣传加强舆论引导。积极探索研究国资国企前沿问题,大张旗鼓宣传改革经验成果,让江西国资国企改革在全国有声音、有影响。一年来,在新华社、人民日报、香港大公报等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有关国企改革发展报道260余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人民网和省电台访谈4次。在全省两会和国资监管暨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期间,《江西日报》开辟“国资国企改革进行时”栏目,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10大亮点、企业发展升级10大亮点和央企入赣10大重点项目进行专版宣传报道。省国资委与中新社江西分社联合开展了“走进江西国有大中型企业”专题宣传活动,全方面,多角度,深层次报道我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成就,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验做法。为配合我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和方案的实施,联合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在南昌成功举办深化国企改革前沿论坛,与会嘉宾盛赞江西国资国企改革成效。组织中央和省内新闻媒体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江西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系列专栏报道。其中新华社采写的有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内参3篇,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关注,强卫书记、心社省长和李贻煌副省长对此专门作出了批示。四是强化党建融合服务发展大局。推动企业创新“党建+”工作理念,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江中集团、盐业集团在改革试点工作中,第一次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了公司章程,探索以制度的形式确立党委在法人治理工作中的法定地位,明确了党组织行使职权的决策和操作程序。江铜集团创造性地开展了党委稽核工作,通过稽核工作积极融入中心、进入管理,有效地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新钢集团以“大党建”推进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以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标准化作业为手段,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双责互融、横向有效协同、纵向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省建工集团公司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努力探索“党建+改制”、“党建+项目”、“党建+文化”,以党建工作的“软实力”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硬发展”。指导省属企业积极开展了“最美员工”“身边好人榜”创评,演讲、征文、摄影、微电影比赛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创先争优氛围。省出资监管企业有5名同志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34名同志荣获江西省劳动模范称号。五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责任落实。紧紧扭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各级党委书记层层签订《党风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企业班子成员年度绩效薪酬挂钩。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经验,按照突出重点、直指问题原则,建立了出资监管企业廉洁从业专项巡查工作制度和江西省国资委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约谈制度。2015年,委机关收到信访举报424件次,均按规定进行了办理,办结率为99.53%。全年组织干部述职述廉1931人次,约谈1092人次,问责55人。其中,1名集团公司党委书记、5名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2名二级单位纪委书记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小金库”治理、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专项治理和检查活动。各企业上缴红包款26.29万元,处理20人,通过办公用房清理减少面积2048.71平方米。保持高压惩治腐败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省国资委和各企业立案79件,函询81件,诫勉谈话6人,组织处理93人,党纪政纪处分13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10.8亿元。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391457人次,办理来信来电128件。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最新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审议同意制定下发《江西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国资国企改革目标任务、实现路径、责任部门。2015年,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的36项重点改革任务,积极推进,如期完成。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 “三先三后”、“三宜三不”,即先预热后部署,先试点后推开,先革自己的命、后动别人的奶酪;宜进则进,进而有为;宜退则退,退而有获;宜混则混,混而有序;不等待、不拖沓、不抢跑;一企一策抓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扎实推进企业市场化战略重组,完成了五大集团的重组改制。引进中电海康集团,重组光学集团,实现“凤凰涅”。近期投入5亿元,中长期投入20亿元,整体重组凤凰光学集团,连续多年亏损的企业重组当年实现扭亏增盈。我省引进北汽集团战略重组昌河汽车。重组后的昌河汽车将打造为北汽集团南方基地,5年投入270亿元,实现年产汽车百万辆、销售收入超千亿的目标。一期已增资20亿元,投入景德镇、九江新基地建设,15万辆整车生产线已于去年底竣工投产,并成功推出多款昌河新车型。引进北京通航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重组江西直升机投资公司。投建通航产业新基地一期工程已竣工投产,全面建成后将达到年产300架轻型直升机的生产规模。紧紧抓住资本市场良好时机,通过公开挂牌,以41.4亿元成功出让中江地产股权,竞价结果较挂牌标的价格18.3亿元增加了23.1亿元,实现溢价127%。钨及稀有金属产业重组整合方案已报省政府审批。重组完成后,预计“大江钨”资源储量超过60万吨,钨精矿产量超2万吨/年,钨综合冶炼加工能力超过6万吨/年。江西省将集聚形成在产业界和资本界双双出彩的“江钨系”,形成国内产业链最完整、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大稀有金属产业平台。二是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五项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江铜集团开展了“自主拓展、自主决策、自主经营”改革试点。按照“应给尽给、能给尽给”的原则,给江铜集团下放了投资决策等6个方面26细项审核备案及相关事权,进一步明晰了省国资委与企业的管理边界,赋予企业充分法人财产权和市场主体地位,在江中集团开展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工作程序,明晰了董事会与经营层的管理边界,保障了董事会依法选择管理者、总经理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为进一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探明了路径。在省建材集团开展了内部制度改革试点。通过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消除员工身份差异,同工同岗同酬,员工岗位靠竞争,较好解决了员工能进能出难题;通过实行全面对标,收入分配靠贡献,较好解决了薪酬能高能低难题;通过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干部上下靠业绩,较好解决了干部能上能下难题。在新钢集团开展了综合改革试点。两年间实现减员5246人,按期完成了内部改革和社区移交工作目标。通过改革,新钢集团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在上市钢铁企业中排名第19位,前移8位。在部分省属国企开展了“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9名省属企业高管按市场化管理进行选聘、任命和考核,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打下了基础。此外,剥离企业办社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社区移交遗留问题,共移交545个社区,未纳入上轮改革范围的118个社区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移交。三是稳妥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探索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混改路径。省盐业集团已于今年9月份与4家战略投资者正式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并召开职代会,高票通过了改制重组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标志着省盐业集团混改试点取得圆满成功。在推进试点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原则,第一次在省产权交易所进行增资扩股项目公开挂牌,第一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路径设计和指导,第一次全面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进展,第一次设计了全新的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把加强党的领导的全面具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通过试点,省盐业集团以6亿国有资本撬动7亿社会资本,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转换了经营机制,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探索了一条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具江西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比较定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和路径。省旅游集团参照省盐业集团的模式,制定了混改方案,正在有序推进。此外,坚持将上市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扎实推动了国泰民爆、金瑞期货、海济租赁等企业上市筹备工作。其中,国泰民爆预计年内可实现挂牌上市。

  (三)始终坚持市场取向,初步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江西样本”

  牢牢把握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三管三转”,即做好集中统一监管、授权监管、依法监管;推动监管方式、路径从“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转变,从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向制度规范事后监控事后问责转变,从直接监管逐步向间接授权监管转变,充分保障企业独立法人市场主体地位。不久前,我委作为地方国资委的唯一代表,先后在国务院国资委改革研讨会和人民网强国论坛上作主旨发言,推介总结了这一做法。一是有序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初步构建了国资监管新体系。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搭建了集中统一监管的“大屋顶”。年内完成18家省直单位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脱钩移交工作,共接收57户企业,涉及人员3823人,资产总额50.24亿元,净资产8.62亿元。“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资监管体系初步构建。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省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列全国第20位,比2013年前移了6位。制定出台了《省属国有企业授权监管办法》,分一般经营性国有资产、地方金融领域经营性国有资产、文化领域经营性国有资产三类,分别由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文化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序推进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完成了省出资监管企业功能的界定和分类。“三单一网”改革取得实效,制定公布了省国资委履职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凡清单内未列入的事项原则上都由企业自主决策,让企业“舒筋骨、增活力”。比如,通过实施清单管理,把所有主业投资决策权全部下放给企业,使企业投资决策效率大大提高,平均每个项目决策过程缩短一个月以上。二是探索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作用得到初步发挥。成功搭建省投资集团、省国控公司、大成国资公司三个投资运营平台,较好发挥了整合盘活各类国有资本、推动企业市场化重组及投融资担保等功能。先后将7家省属股权多元化企业国有股权注入省属国控公司,使省国控公司资产总额达670亿元,银行授信总规模达到226亿元,为各省属企业提供借款20亿元、提供担保70亿元,在省属国有资本重大市场战略性重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将省投资集团打造成省属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平台,在天然气、交通、电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及其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组建或参与了多个产业基金;大成国资公司积极整合归并移交资产,在原有基础上,已形成打造3个产业集团、培育35家上市公司的总体格局,盘活存量、撬动增量、优化配置、打造骨干龙头企业的作用初步显现。更可喜的是,在强化自身投融资能力的同时,各投资平台功能定位相对清晰,并初步形成了良性竞争的互补机制。三是大力推进依法监管,国资监管监督合力稳步加强。成立了省国资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法建工作以近满分的结果考评为优秀,外派法务总监制度被省法建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优秀典型宣传推广。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选择省内知名的华邦、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作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重大问题随时提供咨询服务,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6份。承担了国务院国资委交办的地方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情况调研课题,形成了专项课题报告。监事会、财务总监、法务总监等多位一体的监督体系进一步确立,省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审计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监事会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严格依法依规履责,去年共揭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484个,督促企业自行整改的重要问题191项,已整改完成92项,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40亿元。

  (四)始终坚持改革与发展同向,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上有探索、有创新

  一年来,全省国有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年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692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88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72亿元,完成增加值791亿元。其中,省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621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54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6亿元,累计完成增加值519亿元。一是打好稳增长“组合拳”,国有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2015年稳增长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省国资委加强形势研判,着力加强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监控,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研讨应对之策。及时引导企业深入对标挖潜,调整经营策略,收缩贸易业务比重,专项督促企业清理压降“两金”占用和开展高风险经营项目风险排查,一企一策采取整治措施。各出资监管企业坚持把保持经济增长作为全年首要任务,狠抓降本增效,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风险业务管理,保持了生产经营形势总体稳定。省出资监管企业经济运行质量、速度、效益均排在中部六省前3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资产总额列全国第20位,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排名全国第16位。部分企业在行业内实现逆势进位。江铜集团位列2015年世界500强第354位,比上年前移27位;建工集团位列全国企业500强第399位,比上年前移72位;江西国际和中鼎国际在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榜单上位次分别比上一年前移27位和25位;招标公司获得中国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创优5A等级”,位列中国最具竞争力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百强第29位。二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企业发展后劲得到增强。一是企业科技创新有新突破。2015年新增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省级平台3个,申请专利405件,获得授权专利总量突破2000件。科研成果有新收获,新钢集团科研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家出资监管企业获省级科学技术奖7项,是近年来获奖情况最好的年份之一。江钨控股集团高新技术产品工业产值占全部产品产值的75.6%。二是管理创新有新进展。江铜集团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新钢集团动态优化生产,省建材集团强化对标管理,省建工集团瞄准上市要求开展集团管理制度重建和流程再造工作,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三是业态创新有新作为。省投资集团试水“互联网+”业务,与航天科工集团合资组建江西航天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正式上线运行;省国控公司借力“互联网+物流”,成功搭建第四方物流平台;省水利投资集团积极调整产业布局,组建生态资源开发集团和工程咨询集团。多家省属集团与国内知名创投公司合作成立产业发展基金或投资运营基金,向资本市场试水迈出了坚实步伐。三是“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开放合作走向更大舞台。一是对外整合资源力度加大。江铜集团通过一系列矿权股权收购,建立了以江西本部为主体,辐射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西南地区的五大产业基地体系,并延伸至国外资源开发和国际贸易领域。江钨控股集团着力打造大稀有金属产业体系,在钨(钼锡铋)、镍钴等产业板块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内部市场体系。二是“走出去”层次和质量不断提升。举办了企业国际化经营专题研讨班,积极研究省属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实施;搭建政银平台,省国资委先后与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共推企业国际化经营;牵头组织成立江西海外能源资源开发联盟,推动我省资源能源企业合作开发境外矿产资源。江西国际、中鼎国际等企业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大力开拓新兴市场,海外工程份额不断上升。三是招商引资成果丰硕。持续推进央企入赣工作落地,截至2015年底,签约的139个央企入赣投资项目,已进资项目115个,进资额457.02亿元,已开工项目108个。精心谋划专题招商引资活动,分别在香港和杭州举办了两场投资洽谈会,共签约项目44个,总投资额达280亿元。

  二、存在的不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国资布局结构不优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抵御经济波动的能力偏弱,调结构和转型升级任重道远;国有企业机制不活、效率不高、创新力不强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僵尸企业有待处置;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员工持股等政策有时还比较难把握,吸引优秀战略投资者难度较大,资本证券化步伐较慢;涉及国企改革发展政策还不配套不完善等等,

  三、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第一年,更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入实施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全省国资监管暨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新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供给侧结构改革与国企改革相结合,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强化创新为途径,以完善监管、放权搞活为保障,力争在调整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有效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提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全省国有经济发展良好开局。2016年省出资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加值力争分别实现10%的增长。

  (一)着力推动国有经济提质增效

  1.加强经济运营调度分析。深入开展“一企一策”指导帮扶企业活动,引导企业主动对接并用好用足国家和省里优惠政策。2.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在企业全面开展制约发展问题、短板和瓶颈的排查和诊断工作,优化企业内部工作流程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构建管理提升长效机制。3.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控。结合风险预警,设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严格控制存贷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和现金流风险,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4.启动洪都钢厂去产能工作。通过关停并转,以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进行清理退出。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有效控制新增产能,争取奖补资金等有关政策支持。6.着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加快推进传统型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新兴产业的基础科研和资源获取投入,加快培育军民融合、民用爆破、绿色产业等新增长点。7.建立国资委、监管企业、子企业三级压力传导机制。将全年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位,严格兑现考核奖惩,鼓励企业自加压力、加快发展、多作贡献。8.妥善处置“僵尸”企业。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逐户梳理分析和处置“僵尸”企业、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

  (二)着力推进国企改革攻坚

  1.重组整合省属钨及稀有金属产业。年底力争重组江钨集团。2.重组整合全省矿产资源。配合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投资平台组建。3.以江西大成国资公司为平台,做强一批特色产业。(1)加大军工业务及资产整合并购力度,做大做强我省军工产业;(2)整合集中统一监管接收的相关土地资源,力争组建江西地产开发集团;(3)立足江西生态资源优势,力争组建省绿色产业集团。4.推动省国控公司重组整合南冶公司5.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配合制定出台我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力争江铜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实质性进展,力争省招标咨询集团、江西国际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6.继续推进新钢集团综合改革工作。在20166月底前,督促新钢公司等完成社区水电气改造移交;督促新钢公司在2016年底前完成精减6000人和重点子企业的改革。七是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国有股权多元化的具体办法。7.加快推进资本证券化工作。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五年上市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一年工作安排,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多渠道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继续推动国泰民爆首发上市,积极推动新余国科、江西国科、金瑞期货等企业股改或上市辅导,支持一批有条件中小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8.抓紧推进5户企业公司制改造工作。力争推动江铜集团公司制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力争完成省建材集团公司制改造,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江西国际公司的公司制改造,结合扭亏脱困工作进行省能源集团公司制改造,结合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省投资集团公司制改造。督促各集团公司在所属子企业中深化改革。9.深入推动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总结推广省建材集团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逐步在省出资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内部人事管理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制定出台三项制度改革相关意见。10.研究制定我省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的实施办法,探索出台安置分流人员和鼓励职工创业闯市场相关政策。11.理顺省出资监管企业职业院校管理体制。12.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社区移交工作。制定推进方案,实施时间任务倒排,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属国有企业社区移交工作,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三)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1.建立完善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六个倍增计划”,把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研发投入、科技成果、管理创新等工作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考核体系。2.加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快国家级、省级技术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探索利用或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平台;通过设立创业基金等方式打造孵化平台,充分利用好实施集中统一监管聚集的科技资源,孵化出一批科技型企业。3.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用足国家“关于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政策,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

  (四)着力扩大对外开放

  1.组建海外能源资源开发等产业联盟,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抓紧搭建海外资源投资、海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两大基金平台。2.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化经营工作,力争在国际产能合作上取得积极成效。3.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央企入赣”提升工程,加强项目跟踪推进和服务;办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五)着力提升国资监管科学化水平

  1.部署开展“国资监管提升年”活动。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2.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推动《省属国有企业授权监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快落实,抓紧健全完善统一的监管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对设区市国资委业务指导,形成上下贯通、有效衔接的国资监管格局。3.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严格落实国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坚决调整、精简、优化国资监管事项,清理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推动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4.明确三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选择省投资集团、省国控公司、大成国资公司试点,探索完善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营机制,鼓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优秀股权投资机构合作。5.推进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职权;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加强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培训,加强董事会内部制衡约束,加大外部董事比例,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研究制定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和董事评价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股权代表管理制度。6.强化出资人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江西省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意见。7.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章程管理制度。8.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9.制定出台省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10.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监管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及定期轮岗的具体办法,防止权力滥用。11.协调督促出资监管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遏制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12.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将企业合规经营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13.扎实推进国资志编纂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六)着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1.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制度为基本依托,在省属企业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重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继续配合省委组织部研究出台我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抓好《意见》精神在省属企业的贯彻落实。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配合适时研究出台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各类主体各司其职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继续组织开展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增强主业意识和责任意识。3.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优化企业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加快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4.坚持“党建+”理念,深化拓展“三大工程”党建品牌建设。紧紧围绕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提质提效升级,探索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的新模式,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实效。按照“四进四联”要求,进一步推进“连心”工程;按照“五星创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强基”工程,用好星级评定的结果,深入开展争创“五星”基层党组织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固本强基、晋位升级、全面过硬。以纪念建党95周年评选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模范”工程,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5.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巩固巡视整改成果。认真运用好专项巡查和约谈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坚持纪严于法,狠抓执纪教育与监督,养成纪律自觉。严肃执纪问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深纠“四风”。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违反党的纪律、“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问题的,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成果运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